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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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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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路19号6幢3单元5-3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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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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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 权证编号:渝(2017)南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266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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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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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土地使用权 类型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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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载明 建筑面积 |
109.45㎡ |
建成年代 |
约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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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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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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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法律文书 |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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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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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路19号6幢3单元5-3号房屋。 (1)该标的目前空置。 (2)本次拍卖标的物指房地产的不动产部分(包含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及不可分离的实物及所涉及到的各类权益及室内不可移动装修),不含动产部分(可移动的家具家电)。 (3)欠费情况:标的物无专业物业管理,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水、电、气、大修基金等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并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司法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二、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3-68180086(限工作时间)、400-023-0010或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登录www.zxdpm.com自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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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平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路19号6幢3单元5-3号房屋的公告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7月03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1),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建路19号6幢3单元5-3号房屋。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不晚于2025年06月27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不晚于2025年06月27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税费计算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
标的物建筑面积
m2
标的物总价
19.6112 万元
标的物性质
住宅
非住宅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是
否
您名下已有房产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契税
0 元
个人所得税
0 元
增值税附加税
0 元
土地增值税
0 元
印花税
0 元
合计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