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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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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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凤路10号6幢30-2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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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
渝(2021)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213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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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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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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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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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7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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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 |
5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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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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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
勘察时为空置清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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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电梯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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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周边超市有天堡家园农贸市场超市(天堡家园一期店)、好客万家超市(天堡店)等,医院有龙兴中心卫生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等,学校有天堡寨小学、重庆市八中渝北龙兴中学校、渝北区龙兴实验小学等,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渝北区天堡营业所)、中国工商银行(重庆龙兴支行)、重庆银行(龙盛新城支行)等,各种生活公共配套设施齐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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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据查询,截止2025年4月该标的物欠物业管理费2403.8元,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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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均是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获得,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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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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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 7 月 28 日10时起至2025年 7 月 29 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7,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凤路10号6幢30-2号房屋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 7 月 28 日10时起至2025年 7 月 29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7;用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税费计算
|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 标的物总价 | 20.755 万元 |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 契税 | 0 元 |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 印花税 | 0 元 |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